為小事爭執「唔識得道歉」<br>校園暴力中二最高危

為小事爭執「唔識得道歉」
校園暴力中二最高危

【本報訊】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氾濫,警務處學校聯絡主任馮燕霞警長昨日表示,中學二年級是發生校園衝突的「高危級別」,絕大部份個案都是因為口角或小爭執等瑣碎事而起,但往往因為學生哥「唔識得道歉」而導致打架收場。警方及教育界人士均認為,若校方學懂如何控制學生的輕微衝突,將有助減少校園暴力事件。 記者:雷子樂

「佢哋(學生)會為好小事而打交,買零食俾人打尖,都可以演變成暴力事件。」駐守大埔警區的中學學校聯絡主任馮燕霞警長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十三至十六歲是最值得關注的年紀,「同學仔嚟自五湖四海,中一初初上嚟重未習慣環境。升到中四,讀得書嘅都會留低。升中二時,就同其他人有最多摩擦。」

學懂控制場面最重要
東區中學學校聯絡主任關應祥警長表示,小朋友遇到輕微碰撞等糾紛時,往往「唔識得道歉」,導致打架收場。中學校長會主席葉錦元也表示,中二學生確較難控制自己的情緒,許多時一樁小事亦會釀成衝突。他認為,老師學懂如何控制衝突場面最是重要。
屯門警區學校聯絡主任郭勝祥警長表示,學校若加強風紀在校園內巡邏,一遇到欺凌事件就馬上通知老師處理,會有助減少同類事件的發生。
最常見的校園欺凌手法,包括「打拳頭交」、毆打、推撞、言語欺凌等。近日學校欺凌、暴力事件頻生,有社工擔心,校方若動輒報警,對學童未必有好處。關應祥表示,校園暴力個案一向不多,聯絡主任接到校方求助,也不會「一刀切」全列為刑事案件處理。

警察一句勝老師十句
馮燕霞亦舉例指,曾有兩名成績欠佳的小六學生,多次在校內偷竊,但校長不想報案。她接到校方求助後,即通知兩名孩子及其父母到警署,當場進行警誡,告訴他們已觸犯了盜竊罪,及有甚麼刑罰,又要求兩名學童半年內考試不可以有一科不及格。結果,兩名學童成績得到改善,現已升讀中一。「我哋警察講一句,好過老師講十句!」馮燕霞說,只要及時向學童灌輸正當訊息,未必要事事作起訴。但她強調,若遇上嚴重暴力罪案或有黑學生問題,即使校長不同意報警,警方的反黑組或軍裝部門也會介入調查。

座談會分享危機處理
另外,教育統籌局本周會向全港學生及家長,派發講解欺凌問題的小冊子。中學校長會昨召開會議後決定,本月底邀請曾出現校園暴力事件學校的校長出席座談會,分享危機處理經驗,但主席葉錦元表示,有關座談會不會邀請教統局官員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