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駝穿針眼 - 李登

駱駝穿針眼 - 李登

耶穌說:「駱駝要穿過針眼,比財主上天國還來得容易。」這是《新約》的一句名言。
當年上聖經課,班上的同學不管貧富,都身在地球,心在月球。尤其炎炎夏日,窗外蟬噪枝頭,像唱催眠曲一樣,叫人懨懨欲睡,誰還會聽課?記得洋修士解釋過,耶穌口中的針眼(eyeofaneedle),可絕非縫衣針的針眼,而是耶路撒冷的城牆通道。只是教室裏有幾人聽進去了?
原來那些針眼窄憋得僅能容人穿過,就算是小駱駝,也哪是容易;屈足跪行,硬擠硬鑽,只怕光會擠得皮開肉綻,因此耶穌才會引用針眼來打比方。
同樣不能望文而生義的,是那句成語「舉案齊眉」。中學時老不明白,夫妻相敬如賓,幹麼要一同舉起桌子為禮?哪怕是小几,稍不慎準讓對方給砸傷,兩口子會因敬成恨。到了大學才曉得,「案」原來是「碗」的古字,舉案其實是舉碗。所以淮陰侯說「漢王賜臣玉案之食」,玉案是指食器了。哪有王帝賜食,把菜餚倒在桌上之理?
由此得知,語文就是這麼回事,花上整整一輩子工夫,也未必能完全搞通。這跟駱駝要穿過針眼,同樣十分艱難。許多自以為穿過了的都不是駱駝,只是四不像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