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鐘,電話響。「我們是『牌照部』的,找你幾天沒找着,有文件要送過來。」一把混濁的男聲說。「送過來好了。」我掛了線,電話又響。「我們有五六個人,來了,有沒有咖啡飲?」仍舊是同一把聲音。「我來做生意,不知道規矩,有話,你說明白。」「有沒有利是?」「利是,我可以給;但為甚麼要給?」「我們寫報告交上去,寫得好一點。」「我這家店,沒值得你們寫不好的。」心裏這麼想,但「一處鄉村,一處例」,天曉得這「牌照部」,是不是靠「飲咖啡」維持運作的?
再問明白:「要多少?」「每人一百;當然,你可以不給,不過……」他語帶恐嚇。「見了人,我就付。」幾百塊錢,就當施捨乞兒。人沒來,電話再響:「你用信封存了錢,夾在店門口拐彎二馬路第三輛紅色車的水撥上,車牌是……」抄了車牌和鈔票號碼,去找車;找不到,又一輪催命電話:「我們有兩部車,第一部開走了,你把錢放在第二部車的水撥上。」乞兒再說了一個車牌號碼。
我一個人看店,有熟客要招呼,有貴人要接待,本來就手忙腳亂,電話那頭,還多了個要「飲咖啡」的東西滋擾,真是七竅生煙;憋住不發作,在路邊小房車的水撥上夾了信封,守在一旁,就等取錢的露臉;大概知道我在監視,始終龜縮。店裏客滿,不能不顧,回去打181問澳門廉政公署電話,暗想:我記下了車牌和鈔票號碼,他飲咖啡,屙黑血,始終逃不掉。
客人見我毛躁,問原委,竟也有相近的經驗:「事後報案,報廉署都沒用,那輛車,是別人隨便泊在路上的;而且,你始終沒見到騙錢的人,就算抓到了,也認不出。」「對,我真笨!」我怎麼就這樣笨?這討飯的,當然不是甚麼「牌照部」!政府部門致電巿民,怎麼會連姓名都喊不出?我是忙中大亂,亂得思想閉塞,沒留意細節。「我敢說,那只是一個道友,或者沒背景的爛污癟三,錢,他拿得容易,肯定會再來。」客人開解我;再來就好,再來,我就有機會逮住這畜生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