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是男人間的文化,一班男孩子聚頭,總喜歡動手動腳;就算被打個半死、飽受欺凌,也只會啞忍,等待「報仇」的機會。多少友情就是在拳來腳往中萌芽。
在NBA,新人也是飽受「欺凌」的一群,巴克利就有以下經歷:「我初進七十六人時,跟的是摩西斯馬龍。每次出入,我都要幫他提行李;每朝起床,則要替他買早餐。我還算好,有些麻煩的老將連半夜口渴,也會叫新人買飲品;脾氣差的,對新仔拳腳交加也不是奇事。」
對於現在這種傳統逐漸式微,巴克利認為很可惜:「現在的新人最多是入隊是唱唱國歌或跳跳舞,已沒機會被人『欺凌』;其實哪個男人不是透過拳頭去獲得彼此認同?」
這種欺凌,其實是種儀式;你初來甫到,大家不知你的底蘊。正所謂不打不相識,我見你「還手」,證明你有勇氣;你忍了便算,我更佩服你的忍耐。不善辭令的雄性動物,就是藉此找出彼此值得尊重的地方。被人欺負,不鼓勇回擊,反而回家找媽媽投訴;怎獲得別人尊重?
文:仙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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