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政改討論應以《基本法》為基礎<br>左派借「愛國論」打茅波

法律學者:政改討論應以《基本法》為基礎
左派借「愛國論」打茅波

【本報訊】政改討論近日一再被扯到「誰是愛國者」的爭議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庭以足球比賽為喻,批評左派面對民主派的普選訴求,使出等同「掹衫、扯頭髮」等「茅招」的愛國牌攔截。熟悉中國法律的學者王友金則建議,按比例從左、中、右陣營選出一千人的提名委員會,○七年協調出三名候選人,讓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特首。 記者:何文雯

戴耀庭和中文大學亞洲太平洋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昨日聯同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關尚義,出席人權監察舉辦的「政制發展與基本法」論壇。
戴耀庭在論壇上指,政改討論應以《基本法》條文提到的「循序漸進」和「實際情況」原則為起點,中央喉舌和本港左派提出的「愛國者」資格、「均衡參與」及「行政主導」等原則,只是已故領導人鄧小平和前港澳辦主任姬鵬飛多年前的講話,並非源自《基本法》,只能於解釋法律條文時作參考之用,在法律上不能與《基本法》中的原則一般享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鄧講話非法律條文
戴耀庭解釋,《基本法》由人大通過,「若將鄧小平同姬鵬飛嘅話等同《基本法》,即係話佢兩個等同最高嘅權力機關全國人大。」若如此,便屬「人治」,破壞了中國法律和《基本法》的莊嚴性。
戴耀庭又以球賽比喻現時的政改角力,爭取普選的民主派猶如想入球的一方,對手可以技術攔截,「但(左派)不斷以某某已故領導人二十幾年前嘅講話為討論起點,出現咗『掹衫』、『扯頭髮』嘅情況。」
至於《基本法》提到的「循序漸進」,戴耀庭說,「循」即依照,「序」意思是時間表,雖然《基本法》附件一和二規定了九七年起十年的政制發展時間表,但只到○七年止,意味○七年的選舉安排一定要檢討,再訂時間表。

提有限度普選方案
戴耀庭又指「進」是進展,根據立法會由第一屆到第三屆的直選議席,無論數目和增幅都逐屆上升,而第二屆特首選舉委員會比第一屆除數目大增外,在產生方法上也起了「質」的變化,加入選舉成份,這顯示○八年立法會議席起碼要有三分之二是直選。
王友金和何俊仁則認為,中央對香港政局發展要求很高的安全系數,王友金直言香港未獲中央信任,但從中央的態度看來,普選的大門並未關上,因此○七年若施行「有限度普選」,選出一個「中間偏左」的特首,中央較易接受。
他提議左、右陣營各選出三百人,連同四百位中間派人士組成一千人的提名委員會,再由這個委員會協商推選三位特首候選人,讓市民於○七年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