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電訊管理局的思想誤區 - 何洋

蘋論:電訊管理局的思想誤區 - 何洋

反對政府透過第二類互連強制固有電訊商開放其網絡緣於這政策違反自由市場原則。電訊管理局一方面侵犯固有電訊商的私有產權,但另一方面卻奢談市場競爭。沒有私產又如何會有市場,沒有市場又怎會有競爭?思想上的謬誤本來礙不了大事,可在政策操作層面上,監管機構卻不知不覺間當起了中央計劃經濟主事者的角色。私產沒有了,市價自然無從發揮指引新加盟者作出自行鋪網或租用網絡的決定,政府自然要越俎代庖拿出租網之「價」來。
這「價」是如何訂定的呢?據電訊管理局高層在去年的一篇文章透露:「現在互連及傳送費用的計算,包括固定投資成本、營運成本及資本成本,以及投資者回報,補償他們的投資風險。」若政府官員真的有那麼大本領,國有企業應早已進入《財富》500強之內!
美國最高法院近日對同類問題的判詞很精采:
「Enforcedsharingalsorequiresantitrustcourtstoactascentralplanners,indentifyingtheproperprice...aroleforwhichtheyareill-suited.」美國資深法官沒能力做的,特區政府官員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