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作曲家內地苦追2年僅得800元<br>十二樂坊涉欠版權費誓上公堂

星作曲家內地苦追2年僅得800元
十二樂坊涉欠版權費誓上公堂

紅遍亞洲的中樂女子組合女子十二樂坊,近日被新加坡作曲家林志德指摘她們三度在組合大碟中用其作品,他追討內地版權費達兩年,卻被回覆只得八百元人民幣版權費。林志德表示為取回公道,準備與十二樂坊的唱片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對簿公堂。

超人氣組合女子十二樂坊在日本大受歡迎,但近日一名三十八歲的新加坡音樂人林志德,卻公開指摘組合在大碟《女子十二樂坊的魅力音樂》中,收錄了他創作的三首作品《塞琳娜之歌》、《蠢動》及《鵑啼》,林志德並指女子十二樂坊在專輯中,擅自更改曲目名稱,《蠢動》變成了《預知》,《鵑啼》則改成《無詞》。

日本推出
大賣一百七十萬張
而《無詞》一曲則同時收錄在日本大賣的女子十二樂坊唱片《奇跡》、《自由》及《BeautifulEnergy》中。其中去年夏天推出的《BeautifulEnergy》,單在日本已大賣一百七十萬張,成為日本權威雜誌Oricon○三年最佳銷量大碟第六位。林志德表示以上三張唱片內雖然有註明相關歌曲的作曲人是他,而唱片運到新加坡發售亦銷情甚佳,故誓要追討應得款項。
據林志德透露,其實他早在前年起已向女子十二樂坊的中國發行星碟唱片公司及內地音樂著作權協會不斷追究,但一直沒得到滿意答覆。而該協會職員回應查詢時,表示根據中國版權條例,唱片出版時不必經過作曲人或其代理授權,而根據星碟申報,唱片《女子十二樂坊的魅力音樂》在內地發行三千張,根據中國版權費的計算方法,林志德應得版權費為八百元人民幣,協會更強調已經向星碟唱片收取該筆費用,正打算支付給林志德。

創作困難
日允付102萬版權費
林志德日前接受新加坡傳媒訪問時憤怒地說:「這張碟二○○一年就開始賣,尤其這半年賣得非常好。」言下之意是指三千張這數目少得非常不合理。林志德透露正與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接洽,希望有關當局能幫助他入稟控告星碟唱片公司及內地音樂著作權協會,他說:「我們在新加坡做創作非常困難,希望可以得到支援來解決僵局。」
林志德又表示在日本大賣的《BeautifulEnergy》,日本唱片公司是經他同意才收錄《無詞》一曲,若以日本版權費的計算標準,日本方面答應將付約一百零二萬港元的版權費給他。至於擅自改變曲名的問題,雙方仍在談判之中。
女子十二樂坊的內地經理人王曉京昨日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說:「我不認識這個作曲家,也不知道怎樣找他,根據中國的法例,出版別人作曲的唱片歌曲,首二千張唱片每首歌的版權費是二百元,三首歌其中一首有兩個版本,我○一年已交了八百塊錢,作曲者可以自己去中國版權局拿錢。我知道兩年前這個人已找過中國版權局。我所知這種事情在東南亞是普通現象,根本不犯法。香港方面賣了一萬多張,我們和環球的協議是內地以外的作曲家,就委託環球去找和付版權費,而環球方面付給我們的數目,亦已經將版權費扣除。」

機制各異
港唱片公司願付錢
而香港環球國際唱片部高級副總裁李民偉昨日就此事回應說:「以香港嘅機制,唱片利潤嘅百分之六點七五要畀番作者,所有流行歌曲都係咁計,我哋已經預留咗呢筆錢,只要對方證明到隻歌嘅版權係佢嘅,我哋就會立即畀錢,如果佢係同某啲唱片公司掛鈎,咁我哋就會畀錢唱片公司,以前都有好多咁嘅例子。其實只要隻歌公開唱過,其他人都可以攞嚟用。」
而日本方面則回應說:「因為歌曲有在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登記,故沒有發生問題。同時今後我們不會再在唱片中選入沒有著名作者的歌曲。」
採訪:張止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