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頂包案警員獲准上訴

謝霆鋒頂包案警員獲准上訴

【本報訊】藝人謝霆鋒與警員劉志偉前年十月因頂包案,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去年十一月兩人在高等法院上訴被駁回,劉須即時入獄。劉不服判決,昨日向終審法院申請許可上訴獲准,案件將排期審理。

指成國定口供矛盾
劉志偉的代表大律師昨日陳詞稱,案中為謝霆鋒頂包的司機成國定,在原審時前言不對後語,成最初被主控盤問時,供稱劉容許他頂包,但被覆問時則改口稱劉沒有容許。
大律師認為,若後者版本屬實,劉志偉的串謀罪名便不成立,原審裁判官卻接納了前者版本,裁定劉罪成,對申請人構成嚴重司法不公。
終審法院三名常任法官接納申請人的觀點,批准進行上訴,案件將排期聆訊。
謝霆鋒前年三月在中環撞毀其跑車後,以其所屬公司英皇娛樂的司機成國定冒充司機,當時警員劉志偉縱容成國定頂包。謝與劉前年十月因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入獄六個月。謝霆鋒與劉志偉不服,去年十一月向高院上訴被駁回。
案件編號:FAMC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