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受《基本法》第一○七條「量入為出」理財原則所限,回歸後港府雖然面對嚴重財赤,但對發行債券態度審慎,政黨對此亦有不同意見,有政黨擔心港府像「碌信用卡」般靠透支度日,但同意可藉此為基建集資。有學者認為政府發債讓市民認購,可增加對政府的歸屬感。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指出,雖然《基本法》沒有列明港府能否自行發債,但在香港財政獨立原則下,舉債是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事務,他認為港府發債毋須獲中央批准,只須根據香港法例第六十一章《借款條例》獲立法會通過便可舉債,財政司司長可決定用途,但動用金額數目則須獲立法會批准。
港人對政府債券興趣頗大,民主黨去年中進行的調查顯示,雖然八成七人未買過債券,但四成二人稱有信心購買政府或公營機構的債券,單仲偕認為港府應把握時機發債。
民建聯主席馬力認為,如果政府發債是為了削減財赤,很難令人接受,這樣等同「碌信用卡」度日,除非是進行有利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才值得通過發債來集資。他強調港府目前首要工作是要振興經濟,不應只顧平衡財赤,如果想用發債或者變賣資產來掩飾財赤,最終只會拖垮香港的經濟。
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則認為,向政府交稅是市民的責任,但政府發行債券讓市民購買,市民即變成政府「債權人」,而政府有責任支付利息予市民,雙方角色掉換。
他說:「市民用真金白銀借錢畀政府,好實在咁支持自己政府,原則上係會增加對政府歸屬感。」不過單仲偕認為政府債券會否受歡迎,最終要視乎能否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