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期內犯案 一月三度襲擊<br>中七生非禮劫財候懲

感化期內犯案 一月三度襲擊
中七生非禮劫財候懲

【本報訊】一名中七男生去年九月在干犯非禮判處感化期間,一個月內在太子道街頭從後箍頸及襲擊三名身穿校服的年輕女生,並在打劫其中一名十七歲女生後,強扯她的底裙非禮,向女生露械竟猥褻詢問是否「偉大」。涉案男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行劫等五罪,還柙至三月十九日候判。 記者:柯弘毅

十九歲被告李展恆,為中七學生,外表斯文。案中三名女事主年齡由十一至十七歲,均為學生。被告昨日承認一項非禮、一項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一項行劫及兩項普通襲擊罪。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九日,十一歲女生在返學途中遭被告尾隨,經過太子道西一天橋時,突然遭被告從後箍頸。事主呼叫即遭掩口,於是向被告作出激烈反抗,雙雙倒地,被告事敗逃去無蹤。

問是否「偉大」
同月二十六日,被告又在同一地點出動,前往上學的十七歲女學生成為其目標。被告在街上粗暴拉扯少女的襯衫,強行把她拖到太子道帝京酒店對開行人路的暗角,迫令嚇得花容失色的女事主交出二百五十元及八達通卡。
被告窮心未盡,色心又起,伸手入女事主校裙內拉低底裙,隔着內褲非禮私處,毫不理會她呼救。被告更自行拉下褲鏈,露出陽具,問女事主是否覺得他「偉大」,女事主見狀,大聲呼救,被告最後逃去。
三日後,被告在通往新世紀廣場的行人電梯,又向一名十五歲女生箍頸及掩口。當時女事主挽着沉重的書包,遭被告推撞後一時無力站立,便假裝呼吸困難,恍如哮喘發作,被告遂離開沒有進一步行動。
案中十七歲女事主受辱後,便開始要求胞妹陪同上學,至十月六日,她與家人經過新世紀廣場,巧遇被告,被告拔足逃走,終被事主父親截獲,送交警方。

四度非禮女子
十九歲被告早有前科,去年四月因四度非禮一女子被判接受感化十二個月,但在感化期間又再犯本案。法官傳召背景、心理、精神、教導所等報告,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DCCC11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