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電訊管理局,放手! - 何洋

蘋論:電訊管理局,放手! - 何洋

立法會前天開會討論關於第二類互連政策的未來去向。所謂第二類互連政策指固有電訊商被法例強制要以非市價向新加盟者開放其網絡。該政策的根本錯誤在於為鼓勵新營辦商加入,這政策不惜以侵犯固有電訊商的私產──其鋪設的網絡──為代價。結果是新電訊商失去自行建網的誘因,同時亦打擊固有電訊商投資改善其網絡的意欲。更嚴重的是侵佔私有產權將減慢技術創新的速度。試想有誰願意拿真金白銀出來投資高新科技,但所得的成果卻不能獨得,而在法例下必須與同行共享呢。
有新加盟者指出這政策能在短期內給予消費者更多選擇。那長遠來看又怎樣呢?沒有技術的不斷更新,消費者又豈能得益。
新加盟者亦表示政策撤銷後,固有電訊商必會提高連網價格來打擊對手,最終消費者將因缺乏競爭而要付較高價格。這想法亦不對。假若固有電訊商能藉其網絡而獲巨利,那巨利將會轉化為吸引新投資者進入電訊市場的強烈誘因,在逐利這目標驅動下,有意加盟者亦必會推動科技創新以繞過固有網絡這瓶頸從而直接為客戶服務,消費者將最終得益。
最近美國最高法院在判決有關同類糾紛時就很明確地指出,企業擁有壟斷和定價權力並無不妥,因為「這將有助創新和經濟增長,並且是自由市場的重要組成部份。」我們認為必須馬上廢除第二類互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