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服藥丸 無力反抗<br>無業漢涉迷姦12歲親女

迫服藥丸 無力反抗
無業漢涉迷姦12歲親女

【本報訊】五旬無業漢涉嫌向年僅十二歲的新移民女兒迫服藥物,趁藥力發作女兒無力反抗時,將她姦污。約一個月後,他乘妻子不在家,再度侵犯女兒,上下其手非禮,事後妻子攜同女兒報警,舉報丈夫。被捕男子被控強姦及非禮兩項罪名,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記者:羅宇光

涉嫌兩度性侵犯女兒的被告,現年五十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去年十二月某日,在沙田一屋邨寓所強姦一名女子,並於今年一月某日,在上址非禮同一名女子。
辯方律師透露,被告靠領取綜援過活,願意提供五百元保釋,但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否決辯方的擔保申請,並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母盛怒離家出走
主控庭上透露,案中受害人是被告的女兒,現年十二歲,去年十月才獲准從內地來港定居,與被告、母親及兩名弟弟團聚。去年十二月底某天,被告在家中強迫受害人服下藥丸,接着便向她施暴。受害人雖嘗試反抗,但因藥力發作,渾身軟弱無力,終被侵犯。
主控續指,受害人向母親投訴父親暴行,母親與被告大吵一場,一怒之下離家出走,至今年一月初,被告再次在家中侵犯受害人,揑其胸脯及用手指插下體,被告妻子其後得知事件,返家將女兒帶返內地,直至二月初才返港報警。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與事主有性接觸。
主控表示,警方在被告處搜到一些藥丸,已交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正等候結果,警方將會向受害人的兩名弟弟錄取口供,調查被告是否曾對受害人干犯其他性罪行,受害人現與母親同住。主任裁判官曾健士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三月四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STCC26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