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副指揮官 疑瞞逾百萬欠債<br>高級警司涉騙20萬貸款受審

深水埗副指揮官 疑瞞逾百萬欠債
高級警司涉騙20萬貸款受審

【本報訊】深水埗警區副指揮官謝浩然高級警司,涉嫌隱瞞五間財務機構共一百三十五萬元債務,又虛報其居所為自置物業,向亞洲聯合財務詐騙二十萬元貸款,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披露被告於九七年間因兩層物業虧蝕四百多萬元。亞洲聯合一名信貸主任作供稱,被告信貸申請表上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並無提供兩間財務公司的貸款銀碼。 記者:梁家亮

現年五十四歲的高級警司謝浩然,於深水埗警區擔任副指揮官,現遭停職。控罪指被告於○一年一月二日,向亞洲聯合財務有限公司申請貸款時,虛假地聲稱其位於北角屈臣道維多利亞中心的寓所乃自置物業,另沒有作出真確陳述有債務而意圖欺詐,誘使亞洲聯合批出二十萬元貸款。
控方開案指,被告於七二年加入警隊任職警員,事發時為深水埗警區的副指揮官。於九七年十一月,被告與妻以三百六十萬元購入位於英皇道興漢大廈一單位,翌年以一百九十多萬元售出。謝氏夫婦另於九七年十二月以五百四十萬元購入該維多利亞中心單位,向中國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三百七十八萬元,其後由於被告未能向中銀還款,○○年高等法院頒令要求被告向中銀還款連利息,被告其後於同年以二百五十萬元將該物業出售。其後被告為免遭法庭申請破產,主動進行債務重組,並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訛稱自置單位
案情又指,被告於九九至○○年,先後向五間財務公司、持牌放債人及銀行共借款一百三十五萬元。事發當日,被告到亞洲聯合財務的中環分行借貸二十萬元,但被告沒有如實透露上述債項,又訛稱控罪書上的單位為自置物業,其實為租住單位。
當時負責替被告辦理借貸手續的信貸主任指,他認為被告當時所提供的資料正確,但資料並不完整。證人於辯方盤問時曾表示忘記被告是否曾承認寓所乃自置物業。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ESCC36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