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在元朗白沙村謀殺兩名女童,復引爆石油氣,企圖與三名子女同歸於盡的唐永強,受審兩周後,四男三女陪審團昨午退庭商議,但至晚上仍未有裁決,主審法官高嘉樂遂吩咐陪審團休息,今晨繼續商議。
三十九歲被告唐永強案發時無業,被控兩項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罪。
法官昨花了兩個多小時,引導陪審團裁決,法官指出,控方精神科醫生認為唐沒有精神病或抑鬱症,抑鬱症不會提高殺人傾向,唐殺人可能出於仇恨,或為了報復,但法官提醒陪審團,即使唐沒有精神病,案發時他的情緒確實飽受壓力。
法官又提到,由於唐已承認殺害兩名女童,就兩項謀殺罪,陪審團只有三項選擇;第一,若陪審團確信唐有意圖殺人,便可裁定唐謀殺罪成立;第二,若相信唐受挑釁殺人,則可判誤殺罪成;第三,若相信唐無意殺人,則仍是誤殺,因他做了非法行為;至於企圖謀殺一項,陪審團須確信唐有意圖殺人,而且點火引致爆炸,才可裁定罪成。
根據控方所稱,唐不滿妻子離家出走,決定施展泰國巫術,殺五名有血緣關係的人,然後自殺,使死者化成厲鬼,受他驅使,向妻報復,結果在○二年十二月四日及十九日,先後殺掉兩名女童,又玷污屍身;唐於十二月二十日在白沙村住所,與警對峙,引爆石油氣,企圖與三名子女同歸於盡,結果一家四口同燒傷。
案件編號:HCCC17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