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名就讀天水圍一間中學的中二男生,於校內小息時包圍襲擊一名男同學,導致對方右手尾指骨折,教師發現將受傷學生送院及報警。涉案六名男生昨在屯門法院少年法庭提訊,同被控一項襲擊傷人罪,其中五人認罪獲准保釋候判,餘下一人否認控罪定期審訊。
六名被告年齡十三歲至十五歲,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元朗天水圍屏廈路一間中學某課室,襲擊一名少年導致其身體受傷。
案情指,事發於上午十一時許,受害男生正步回課室,首被告突從後箍着事主,第二至第六被告隨即圍攏而上,繼而揮拳襲擊,事主遇襲反抗,右手撞向枱子,尾指受傷斷骨。此時,一名教師途經課室發現事件,即通知受傷男生的父母及報警,遇襲男生事後送院治療,證實右手有觸痛及右手尾指骨折。
涉案第一至第四被告於十日後晚上往天水圍警署投案,三日後,第五被告亦自行往警署投案,第六被告則在本月十六日投案。
控方指出,昨認罪的五名被告均屬初犯,代表第二被告之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受傷男生一向是朋友關係,一起玩耍及午膳,當日被告蜂擁而上,屬於玩耍性質,只是受傷男生還擊時自己撞到手部,並非暴力欺凌事件。
其餘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認罪後均向法官表示知錯,而陪同到庭的被告母親,亦向法官請求給予兒子機會及輕判。
裁判官表示,接納五名被告坦白認罪,相信他們一時「玩過火」才引致是次事件,並非蓄意傷害對方,現階段先取閱感化官報告,准予五人保釋,將案押後至下月十六日宣判。至於否認控罪的第三被告,則排期四月六日審訊。
案件編號:TMCC70002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