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向立法會提交檢討經紀行財務規管的工作小組報告,建議設立機制,由證監委任經理人接管瀕臨倒閉的經紀行,以保障客戶利益,避免有關經紀行走上清盤之路,並保障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業界認為建議可以研究,但須嚴格訂明證監介入的門檻。
據了解,證監的構思靈感來自內地深圳南方證券事件。南方證券一兩年前已傳出財困消息,1月初被中國證監會聯同深圳市政府派人接管,以免公司清盤。
構思中的經理人並非證監職員而是獨立人士,但細節有待研究。
證監報告指出,若有提供孖展融資的經紀行無力償債或清盤,客戶將蒙受損失,同時又打擊投資者的信心,並可能導致其他有孖展服務的經紀行客戶要求退還股票的骨牌效應;而委任經理人的好處是可以探索可行方案,遏止有問題經紀行的損失,令其可在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保存公司資產。報告指出,若經紀行清盤,委任清盤人的費用會很高昂,以正達證券為例,清盤費用達1.18億元,意味客戶可追回的資產不多;故建議成立內部工作小組研究有關問題,稍後諮詢市場。
另外又建議限制經紀行將客戶股份滙集到銀行抵押,孖展客戶存倉的股份轉按予銀行的總值,不能超過該行向其孖展客戶貸出款額總數的1.3至1.5倍,換言之經紀行要多批准孖展貸款,便須自行出資。
報告又針對從事高風險孖展融資活動的經紀行,建議全面調低各類股份的可按揭價值,即提高抵押股份的扣減率,由目前15至40%,提高為20至100%,其中三四線股的扣減率由30%增至80%;建議若落實,會有1年過渡期。
經紀組織對上述建議反應不一,證券學會會長張華峰指出,上述建議過於苛刻,「係不信任經紀,當我哋係賊佬」。他認為三四線股的扣減率應增至60%,滙集股份轉按的上限應為2至4倍。證券商協會副主席蔡陳葆心則指出,近期不少股份被炒高,風險增加,故限制滙集股份轉按無可厚非。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陳銘潤亦表支持,但質疑抵押股份扣減率的建議,應以股份流通量及成交額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