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統一」迷思

李怡專欄:「統一」迷思

上周新華社重新發表鄧小平關於「一國兩制」的談話時,《人民日報》評論員的文章說「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就必須把『一國』與『兩制』、『愛國』與『愛港』統一起來,把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與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起來,把保持香港的資本主義與堅持國家主體的社會主義統一起來」。中聯辦副主任李剛說,重新發表鄧小平談話,「對於大家統一思想、統一認識,在重大問題上能統一到鄧小平講話的精神上」,十分重要。
這些說法,實際上是背離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唯物辯證法的,與毛澤東的哲學著作《矛盾論》也大相逕庭。矛盾論的主要論點,是認為任何事物的內部都存在着互相對立、互相排斥的兩方面,它們只在一定的條件下,才會暫時地組成一個互相依存的統一體。因此,「一分為二」是毛澤東理論的核心,即對立與排斥是絕對的,而對立面的統一則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按辯證法的理論「一國」與「兩制」,既是對立又是統一的,「愛國」與「愛港」也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香港的高度自治與維護國家的主權當然也是對立統一體。只強調要「統一」,而忽略了對立的一面,無助於解決矛盾,這只是用對立面的一方,來壓倒另一方的做法。

然而,毛澤東雖然在哲學上認識到矛盾是絕對的,但因為他掌握了絕對權力,因此在行使權力時,總是要強調統一。中聯辦副主任李剛講的「統一思想,統一認識」,就是承襲了掌絕對權力者的一貫行事方式。然而,中共改革開放前以毛澤東思想來「統一思想」,「統一」的程度到了幾億人民都沒有了獨立思想,而只有一個人(毛澤東)可以有思想,在人人停止大腦活動的情形下,國民經濟豈能不到崩潰邊緣呢?
香港的經濟為甚麼能夠在過去幾十年起飛?為甚麼能超越中國內地幾十倍?原因不是香港人聰明、勤勞,而是香港實行沒有討價還價的法治。香港制訂法律規範人們的行為,在守法的前提下,每一個人不但不需要「統一思想」,而且要各自發揮獨立的思想,去各顯神通。法律保障了人民有基本人權,可以自由表達意思,法律又規範人的自由要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愛國縱使是高尚的情操,但在《基本法》中,是沒有由愛國者治港這個規定的。因此,在法治社會,在只講權利與義務的規範中,高尚道德沒有法律地位。歷史學家黃仁宇提倡以「西學為體,中學為用」來改革中國的政治,其基本觀念就是要把只講權利義務、不講好人壞人的「西學」作為制度放在前面。你道德高尚,可以到山上做高人義士,並不表示你可以當總統、當特首。現在中共把道德凌駕於講權利義務的法治之上,還要「統一思想」,香港繁榮的基礎──法治,看來是受到挑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