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豪君以「沒有民主才衰十年」的題目為文(見二月十九日本版),指摘工商界代表危言聳聽,企圖阻礙香港民主發展。文章雖然沒有提及本人,但本人在不同場合都有提過「香港衰十年」的觀點,所以本人也嘗試對號入座,和黃君辯一辯。
本人不反對民主,只是認為在目前進行全面普選會令香港起碼衰十年。甚麼是民主,可以爭拗半天,甚至有人認為香港已是民主社會;我只是針對全面直選,尤其是在○七、○八年進行全面直選。
黃君問工商界為甚麼怕全面直選?工商界不是杞人憂天,工商界的憂慮是有根有據的。很多學者引經據典,把世界各地的例子列舉出來,但工商界最相信的是香港過去發生的事情,沒有任何世界經驗比親身經驗更重要。例如九七回歸前立法會由直選議員控制,便通過一些完全破壞香港營商環境和自由經濟的勞工條例,規定如果在香港僱用二十人及以上的公司,在股權轉讓、更改營業地點、改變營業種類,必須諮詢勞方。在這條文下,上市公司股票不能自由上牌買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何以保存。這亦不是《基本法》所說的資本主義。工商界的投資及再投資意欲必受到影響。這些可怕的經驗,你能叫香港商界放心嗎?
黃君強調法律可以保障市民的權利和利益,本人完全同意法律的重要性。正因為法律極為重要,我才害怕三十一個人足以摧毀香港。立法會一旦由個別不重視營商環境的政黨操控(只須三十一席),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再一次重演九七年回歸前勞工條例立法的歷史。《基本法》的立法精神是要香港各界均衡參與以保障各界利益,不會讓某一界別因人數眾多而全面操控議會或政府,使到其他階層界別的利益受到損害。《基本法》的精神是主張和平共存,共同努力,而不是以眾凌寡,勝者全取。
我不反對民主,我只希望能夠集合各界智慧,找到一個有廣泛代表性,能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消除中央及香港各階層疑慮,達到政通人和的辦法。請大家勤讀《基本法》,努力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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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合和實業有限公司主席 胡應湘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