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 - 吳靄儀

校園暴力 - 吳靄儀

校園是個充滿暴力的地方,不同時代地區,有不同的表現方式。最著名的當然是英國的公校。原籍挪威的小說家道爾RoaldDahl幼年喪父,由母親撫養成人,他童年回憶錄《Boy》,充滿了有關體罰和高年級學生欺凌低班生的可怕的描寫。他六歲時在一間很有名望的教堂學校唸書,一次因跟同學一起惡作劇,被校長重重責打了四藤,晚上母親給他洗澡時驚見瘀痕,問明原委,二話不說,立刻出門找校長理論。校長對這位挪威太太說,她根本不明白英國的教育方式,若真不能接受,大可轉校。道爾太太馬上給孩子轉校,這次要轉到最正宗英國傳統寄宿學校。結果呢?暴力有增無減,只是孩子已不再向家裏提起了,以自己的方法應付。這是好是壞呢?堅稱這種教育有助鍛練堅強個性,並非完全沒有根據,但我個人受不了這種野蠻的殘忍手法和暴力。
現代香港教育,法例不容老師體罰學生,但法例管制不了同學間的強凌弱、人多欺負人少。這種校園暴力又該怎樣處理?我想理想的方法是沒有的,但長期每事都以報警、調查、拘捕、檢控對付,肯定不是妥善方法,因為學校終究是個教育的地方,除了要處罰壞的行為,還要培養好的行為,兩者都需要負責教導學生的老師既有權威而又得到學生信賴和聽教,在在外來干預,能否收到阻嚇功效姑且存疑,但差不多一定破壞了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權威和信賴關係。
關鍵在程度:同學間的欺負,過了某個程度老師就應介入;行為性質已逾過欺負而進入刑責範圍,就須報警,而判斷是否過界的責任,就落在學校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