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澳門練馬師黃邦傑,涉嫌主動助相識逾三十載、本地著名練馬師梁定華擺平其桃色案件,提議若付出二百萬元,可安排女投訴人缺席聆訊,令梁得以脫罪。涉案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黃邦傑被裁定煽惑他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兩罪成立,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記者:羅宇光
現年五十四歲的黃邦傑,是澳門馬會前練馬師。五十六歲的梁定華為本地著名練馬師,在馬圈戰績卓越。梁涉於○二年十一月在尖沙嘴一間芬蘭浴室非禮一名女知客,去年十月審訊後獲裁定罪脫。辯方昨日透露,被告與梁定華三十多年前相識於騎術學校,被告曾教導梁騎馬。
裁判官在判詞中,接納控方舉證,相信被告曾主動聯絡梁定華,提出協助對方解決非禮案的建議。在雙方往後的會面中,被告續稱願意當中間人,言語間意圖煽惑梁付出二百萬元干擾女投訴人。裁判官認為被告所為,足以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因此判他罪名成立。
裁判官直言被告行事手法周密,加上涉及二百萬元巨額「擺平費」,案情非常嚴重,不相信被告如辯方大律師求情所稱,為幫朋友才參與事件。另外,裁判官點名批評本案事主梁定華,指他先是偷錄與被告的對話,轉交警方,其後在警方安排的另一次會面中,主動提出與被告議價,目的可疑。
裁判官認為梁定華引被告參與討論及議價,居心叵測,並坦言警方已遭梁利用,作為設置陷阱的工具。不過,裁判官強調,警方藉安排會面蒐集罪證,做法合理和公平,本身並無不妥。
黃邦傑被控於去年三月五日,主動向梁定華提出代表對方任中間人,議訂一筆「擺平費」支付非禮案的女投訴人,換取她不指證梁,並煽惑梁接受有關建議。根據案情,被告在梁定華非禮案候審期間,聯絡梁稱可擺平事件,梁報警,在警方安排下與被告會面,當時被告聲稱女投訴人願以二百萬元平息事件,但收款後會轉贈其中二十萬元給被告「飲茶」,有關談話被警方錄音。
案件編號:KCCC129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