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婦人於三日前在長沙灣一間超級市場涉嫌高買被捕,婦人其後獲准保釋,但懷疑她懷恨在心報復,昨晨帶同姨甥及拖着小狗,於兩小時內利用公共電話,兩度虛報該間超級市場發生店舖盜竊及火警後,再第三次在一個電話亭虛報時被警方拘捕。但她仍一臉不忿,要求警員將姨甥及小狗與她一同帶走時,還語帶挑釁道:「如果唔帶埋佢(姨甥)返差館,咁我又要報多次警喇!」 記者:潘志能
涉案婦人姓張(四十四歲),調查後昨晚已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浪費警力罪名,今日解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消息稱,張婦於上周六(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在長沙灣元州邨一間超級市場涉嫌偷竊一包陳皮值六元五角,及一包牛肉乾值二十元七角,被保安員截獲交警方處理,其後她獲准保釋。
昨晨八時四十四分,張婦帶同十二歲姨甥及拖着一隻小狗,在元州街一間餐廳,疑利用公共電話致電報警,虛報指元州邨商場內的惠康超級市場發生店內盜竊,隨即掛線及離開。警員前往超市調查證實為惡作劇,於是離去。
及後,於早上九時二十一分,張婦又帶同姨甥到附近保安道一間便利店,用公共電話虛報之前的超級市場發生火警後匆忙逃去。警員同樣趕往調查,亦證實是惡意虛報。
至早上十時三十四分,張婦又到興華街與青山道交界一個公共電話亭,致電九九九報案中心作第三次虛報,警員發覺對方的聲音疑是之前兩度虛報的女子,遂施計拖延時間及追查電話來源,同時暗中通知巡警趕至,將仍然手執電話聽筒與報案中心對話中的張婦拘捕。
當時張婦一度發惡頻呼:「我到底犯咗乜事要拉我呀?」警員向其姨甥盤問下,供出她曾往打電話,婦人疑見無法「甩身」,要求警員將姨甥及小狗一同帶走,故意擾攘一番,嚷着說:「我係負責睇住佢(姨甥)嘅,如果唔帶埋佢返差館,剩番佢喺度咪好大鑊?咁我又要報多次警喇!」警方事後將一干人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