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二十五歲政府文員,尾隨少女歸家挾往梯間大肆非禮,兩日後更跟蹤女事主返家,拍門稱讚,要求見面及擁抱,被捕時更身懷膠索帶。被告昨在北九龍法院承認非禮及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兩罪,裁判官斥被告,使用暴力,令事主身上留下抓痕,又強迫事主做出令人嘔心的姿勢,罪行相當嚴重,將案押後至三月八日,被告還押小欖中心待取閱有關報告始判。
被告謝肇銘,來自單親家庭,律師求情表示,被告中七畢業後,任政府文員,月入七千元;被告是虔誠基督徒,為教會小組導師,童年時其父母離異,被告性格變得內向,情緒緊張,事發前亦需接受牧師輔導。
律師呈上被告中學老師的求情信,指被告負責任及樂於助人,被告女友表示不會與他分手,希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出,事發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十六歲女事主於早上八時許返回深水埗麗閣邨寓所時,被告尾隨她乘升降機登樓,當她步出升降機時,被告用手掩口,將女事主強拉至梯間,喝令她面向樓梯跪在地,被告從後撫摸事主臀部及私處,並扯高她上衫摸胸,大肆非禮達十分鐘,女事主驚慌哭喊,被告迅速逃去。
女事主返家後至晚上才向姨母哭訴,事主左胸留下三吋長傷痕,由姨母替她塗藥膏,並將事件轉告事主母親。
兩日後,女事主早上從深水埗地鐵站步返家途中,在停車場發現被告,大驚下奔跑回家。同日稍後,被告竟拍門求見,聲稱不會傷害她,事主隔着門叫他走及不想見面,被告卻不離去且說,「你好有魅力,可唔可以出嚟畀我攬吓,我唔會傷害妳!」女事主即致電在外購物的母親,其母報警。
警方瞬即到場將被告拘捕,他聲稱覺得女事主可愛,想與她做朋友,但警員從其身上搜出膠索帶,警誡下被告承認擬用膠索帶綑綁人。
案件編號:NKCC781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