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亞洲華爾街日報》變天? - 何洋

蘋論:《亞洲華爾街日報》變天? - 何洋

二月十九日《亞洲華爾街日報》的社論這樣寫道:「經過16年有關銷售稅的討論,特區政府現在最需要的是行動。」一份向來打着小政府、大市場旗號的報紙竟然支持特區政府引進銷售稅,這不是變天是甚麼。
社論支持銷售稅的「理據」有四條:
一、銷售稅比較公平,
二、擴闊稅基,
三、引入銷售稅後,市民將更有誘因監察政府開支,
四、開徵銷售稅後,利得稅和入息稅有減稅空間。
我們對這四項「理據」的回應如下:
一、只要銷售稅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作任何豁免或優惠,那有謂銷售稅較為公平的說法只是空談。
二、透過差餉和地租,香港事實上已有稅基寬闊的稅種。三、由於搭便車(free-riding)行為的存在,引入銷售稅不會提高市民監察政府的意欲。一位市民欲監察政府開支,其成本將為其個人所承擔,但利益則惠及其他人,故每名市民都指望他人能挺身而出,從而搭其便車。
四、要實現小政府,大幅縮減政府開支不可免。故政府不但要減低現有各種稅項和收費,更不能開徵任何新稅種,以便透過大幅壓縮收入這方法去迫使政府削減開支。銷售稅只會給政府一個喘息機會並削弱其減低支出的決心。
假若減稅後經濟復甦,庫房收入是會因減(稅)得加(經濟轉好令稅收增加)的。
我們重申,香港不需要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