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售貨員為節省交通費,乘搭巴士時將一張撕開一半的二十元紙幣投入錢箱,翌日乘坐同一班巴士重施故技,被機警司機發現報警,該青年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企圖及以欺詐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判罰一千元。
二十歲被告陳國財,任職售貨員,被控於今年二月四日及五日,在一輛駛近灣仔軒尼詩道一六○號的969巴士上,以半張二十元紙幣繳付車資。
案情指出,今年二月四日,一輛969城巴巴士司機發現有人在灣仔軒尼詩道一六○號登上巴士後,投入一張只有一半的二十元紙幣,翌日他再特別留意上車的乘客,發現被告投入半張二十元紙幣及一元硬幣在錢箱,司機遂報警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為了節省金錢犯案。
案件編號:ESCC71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