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三前完成 以便提供支援<br>教局強制中小學呈報欺凌

下周三前完成 以便提供支援
教局強制中小學呈報欺凌

【本報訊】教育統籌局昨日向全港的中、小學校發出通告,強制各學校須呈報本學年度校內發生過的校園暴力欺凌個案,以便當局了解有關問題,向學校提供支援。
上述名為「校園欺凌及暴力行為」的通告重申,教統局非常關注近日在校園內發生的欺凌及暴力事件,學校應該營造安全及和諧的學習環境,當局絕不容忍有關行為,學校必須積極正面回應問題,並參考當局早前發出的處理校園欺凌及暴力問題的指引。

包括參與者人數
該局並要求全港中、小學校須劃一呈報本學年度至今,校內曾發生過的校園欺凌及暴力個案,包括每宗個案參與欺凌及被欺凌的學生人數、欺凌形式、學校處理方法及有關進展等(見表)。所有學校下周三或之前須呈報有關個案。
通告更詳細解釋了「欺凌行為」及「校園暴力欺凌事件」的定義,前者必須在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欺凌者具惡意,以及欺凌者明顯較受害者強。至於後者應包括有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拉扯頭髮等身體暴力,或者有毀壞財物等。

「影響訓導工作」
全港中學校長會主席葉錦元表示,過往當局並無強制學校呈報有關校園暴力欺凌個案,若教統局認為此做法有助研究該問題,學校也會支持,但他直言:「當局應該畀學校有多啲空間,如果做得太密(呈報資料次數),會影響學校自我評估學生德育訓導嘅工作。」
教統局明日亦會舉行跨部門工作小組,商討解決校園暴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