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方案勝討論愛國

辯論方案勝討論愛國

陸恭蕙

「愛國」的意義不容易確切了解,但現在看來,討論香港的政制發展,中央政府最關注愛國的問題。新華社前社長周南最近接受《紫荊》雜誌訪問,總結了這種觀點。

周南認為,英國在香港引入民主,目的是為香港的平穩過渡設置障礙。他又認為,英國在香港的民主化策略是扶植「代理人」,在過渡後控制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煽動群眾,製造混亂。
周南相信,若干外國勢力企圖使香港成為獨立政治實體,打着民主的旗號,把香港變成反對中國的顛覆基地。
全國政協委員劉迺強最近發表文章,指李柱銘與美國關係非比尋常,暗示部份民主派議員是外國政府的「代理人」。
去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民主派提出「還政於民」(台灣民進黨也曾採用此口號)。有論者指出,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這說法並不恰當。人大常委曾憲梓指摘,採用這口號等於宣揚港獨;他上周更直指李柱銘、司徒華、張文光和組織七一遊行的人士「肯定不是愛國者」。
「愛國」的討論源於一九八四年。當時鄧小平表示,治港班子應以愛國者為主體。而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以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他指出,「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

只可惜,這番言論顯示中央在討論治港人才的條件時,除愛國以外,似乎不怎麼考慮其他因素。結果有目共睹:九七年至今,港府施政連番失誤,導致管治出現問題。
《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就是好例子。香港市民在原則上並不反對立法,況且現行法例已有類似條文。但特區政府也明白,港人對《國安法》中顛覆和國家機密的內容非常敏感,必須慎重處理。
然而,負責主持公眾諮詢和草擬條文的官員表現非常不堪,令市民感到十分不滿,其後更觸發七一大遊行。去年九月,港府在中央同意下明智地撤回草案,稍後再作諮詢。
上星期,曾憲梓指摘反廿三條人士「不愛國」,胡應湘則建議重新就國安法進行諮詢,以此為救港方案。這些言論既欠啟發性,也無助於解決問題。
首先,這些說法顯示他們不理解立法程序,對執政者無幫助。落實《基本法》廿三條工作仍在進行,保安局局長已表示正繼續研究此問題。在今年七月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根本不可能再就國安法進行諮詢,修訂草案。
其次,兩人的言論也顯示他們對細節及實質問題不感興趣。香港法律界向來保持追求法律條文清晰確切的傳統。法律界早已指出國安法草案存在不少問題,公眾也希望政府在草案通過前加以澄清。曾憲梓和胡應湘似乎認為,不管內容怎樣,國安法都應該通過。
他們應該記得,商界(包括銀行家和商會)也對國安法草案的部份內容有所保留。這反映了反對的聲音並非單單來自他們所謂的「不愛國」人士。
幸好他們並非代表中央放話。但假如爭取普選和民主,被視為外國勢力企圖顛覆中國的話,這意味着中國政府絕不希望有民主。鄧小平那番話,其實是針對民主的形式。既是如此,最佳的辦法莫過於提出不同方案,比較其優劣;而不是浪費時間,討論「愛國」這一類含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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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和「《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關注組的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