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容挑戰憲法

北京不容挑戰憲法

盧子健

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制發展表示了態度後,親北京人士與民主派人士各說各話。民主派人士固然不會接受中央的論點和態度,但本地親北京人士的水平亦確實太低,無法清楚說明中央政府的觀點。
在一月初特首發表施政報告後,中央已經踢開特區政府直接管政改問題,但中央的政治語言與香港的不同,一來潛台詞太多、二來有些觀念對香港人來說很陌生,港人不太明白。本來香港的親北京人士應協助中央解畫,可惜他們除了表態交心,以上綱上線的方法罵人以外,並沒有把一些重要觀念講清楚。
中央叫停香港政改討論,表示茲事體大,先要釐清一些憲法原則問題,跟着提出一國是一國兩制的前提,到最近表明特區政府要以愛國者為主體。這一系列論點一環扣一環,不熟國情的人會認為中央把法律與政治問題混為一談,認為香港政改只是本地政治問題,是在《基本法》的法律框架內進行,根本不可能觸及甚麼法律原則。

但是在中國,法律與政治緊密相連,哪可以分割,《基本法》的母法是憲法,而憲法內最重要的條文就由中共領導國家,或者是由憲法賦予了中共執政黨的地位。
所以,中國的憲法不能以西方現代民主政體的觀點來理解。這份憲法是中共寫的,賦予了自身永遠執政的權力。挑戰中共執政地位的人都在精神上挑戰憲法。
中國憲法的另一個大特點就是單一權力制度,用較淺白的政治用語就是權力大一統。這跟現代西方民主政制有根本區別。例如美國政治制度立足於分權,在聯邦層面有行政、立法、司法分權,在聯邦和州之間分權,餘此類推。所謂執政黨只是聯邦政府的執政黨,反對黨在建制內擁有的整體權力隨時大過執政黨。
因為實行單一權力制度,在中國並沒有反對黨這回事。人民可以向中共提意見,但無論是中央以至地方,只能由中共來執政。

《基本法》並沒有賦予中共在港執政的權力,但這就等如我們可以在香港選反對黨來執政嗎?從中共的角度來說當然不可以!
所以中央向港人解釋:一國是一國兩制的前提,《基本法》首先要服從憲法。香港特區的自治權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這是中國單一權力制度所規定的。中央想把權力授予給誰是中央的權力,香港市民可以提提意見,但不可以變成香港市民完全自主選擇執政黨,然後中央充當橡皮圖章。
上述既是中國(包括香港)目前的政治現實,也是一個憲制現實。我們可以不同意,但中央的道理非常一貫,而且在他們眼中有堅實的憲法基礎,只不過香港人不明白而已。
這麼說是否等於香港永遠不能普選特首和立法會呢?也不一定。只要所有參與選舉的人,都是中央接受可以授予權力的人,那麼選舉用甚麼形式也無所謂。此所以中央本來以為立法會是沒有甚麼權力的諮詢組織,對其不斷「膨脹」權力,覺得有違反《基本法》之嫌。亦此所以溫和民主派想參與在憲法上有實質權力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在初選便已經出局。說到底,問題核心在一個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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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公共事務顧問,文章隔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