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3月1日向立法會滙報經紀行資本規管制度的建議前夕,有經紀團體作最後游說,希望放寬規管。證券學會會長張華峰透露,今日約見證監會執行董事張灼華,提出應將滙集客戶股票到銀行抵押總值的比例上限,由佔經紀行孖展貸款總額1.5倍,上調至2至4倍。
證監並無公開滙集股票轉按上限的比率,但據了解,證監的工作小組提出應介乎1至1.5倍,部份小組成員建議1.3倍。
張華峰表示,業界認同證監規管經紀行滙集股票的做法,但不應管得太嚴,扼殺中小型經紀行的發展空間,這與政府扶助中小企的大方向不一致。他指出,若將上限訂為1.3倍,「根本無得做」。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陳銘潤日前表示,設定轉按上限後,經紀行若要維持孖展業務,無可避免要增加資本投放,擔心發展空間會受限制。
不過,昨日發表的最新一期《證監快訊》指出,有關建議旨在保障100萬名投資者,亦有利香港證券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