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醉漢在旺角街頭睇拍戲時,向扮演軍裝警的演員借道具槍玩耍被拒後,企圖搶奪一名到場的真警察佩槍,涉案男子日前承認醉酒行為不檢,昨被裁定襲擊及阻撓警員兩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個月。
裁判官指被告罪行嚴重,若給被告成功搶槍,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並勸喻被告酒後應行為檢點。三十二歲無業被告羅偉明,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在旺角拍攝《精裝無間追女仔》的外景現場,衝前伸手欲取去一名穿警服演員的假佩槍,連聲說「借支槍玩!」,該演員登上道具警車暫避。兩名真警員到場調查時,被告伸手搖動警員黃振強的佩槍及扯腰帶,黃兩度作出警告,最後使用胡椒噴霧將被告制服。
辯方求情稱,被告犯案時受酒精影響,並無對事主拳打腳踢,希望輕判。
案件編號:NKCC795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