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經營酒樓及停車場的商人,去年三月在屯門被持槍匪綁架,幸商人機警逃生。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訊,被告否認一項綁架罪名。
三十八歲被告招錫濤,被控於去年三月五日,連同區國偉、林坤發及其他人,在違反鄧富勝的意願下,以武力將他禁錮,意圖取得贖金。
現年四十九歲商人鄧富勝昨供稱,他經營停車場、地產及酒樓生意,每星期會到名下金海漁港酒樓巡視業務,案發日他如常到酒樓,在附近停車場被兩名持槍男子,挾持登上客貨車,押往一個位於流浮山的停車場,他在貨櫃被禁錮時,有人指他參與賭波,欠人金錢,稍後帶他去看引爆炸彈,要脅他交出五百萬元贖金,否則將他殺死。
鄧富勝指,綁匪翌日將土製炸彈繫在他身上,令他親自到銀行取贖款,他到上址銀行後假扮不適,不斷向銀行職員暗示遭人打劫,並展示身上炸彈,職員蕭榮堅隨即報警,疏散在場市民。
承認綁架罪、於案中擔當車手的區國偉昨作供稱,他在被告介紹下認識其他綁架集團成員,被告負責找人駕駛賊車、綁劫,並答應成功取得贖金後,他可獲十萬元報酬,事敗後,被告約往油麻地一別墅內會面時,兩人被警拘捕。
案件編號:HCCC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