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去年一月圖文並茂刊登男補習老師涉非禮多名女童及拍裸照事件,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評為二級不雅,提出覆核遭審裁處駁回,昨分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審裁處的覆核裁決。
申請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首答辯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次答辯人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涉案報道刊登於去年一月九日《蘋果日報》標題「補習社淫獸──狎玩眾女童狂拍裸照」,及去年一月十六日出版第六百七十一期《壹週刊》標題「時事短打──狎童案疑犯起底」。
《蘋果日報》及《壹週刊》指審裁官法律上犯錯,沒有妥當地考慮圖片及文字的整體效果,尋求推翻審裁處評級,及要求法庭把上訴聆訊與司法覆核申請合併處理。
案件編號:HCAL26、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