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出被告曾自稱三合會成員

控方指出被告曾自稱三合會成員

【本報訊】因飲酒惹禍、綽號「儍仔權」的被告關澤權,平日頗嗜「杯中物」。事發當晚關澤權約同三五知己到食肆飲酒消遣,至深夜時分友人陸續離去,留下他與女伴。消息指,關要求店方「簽酒」(即送酒),卻遭鄰枱食客揶揄「冇錢就唔好學人飲酒啦」,雙方因此發生口角,其後在廁所相遇再起衝突,及後引發拔槍指嚇和「班馬」尋仇事件。

現場有人叫「大佬」
本案在去年十月首次在法庭提訊時,控方在庭上指,關澤權曾聲稱自己是三合會成員,控方恐防關會騷擾證人而反對其擔保,被告由被捕至今已被還柙逾四個月。至於被告與被召到場聲援的三十人是否「黑社會」成員,負責本案的案件主管昨日並沒有回應;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則以案件已在法庭處理完畢,亦拒作評論。
案發點地為油麻地的夜店,關澤權原來與菜館店東互相認識。據了解,在擎槍事後,店東離開菜館,即在街上被徒步趕至及乘的士抵達的三十人圍毆,歷時約三分鐘,有在場人士說了幾聲:「唔好打啦!」其後,襲擊者便停手。店東當時亦聽到其中一名襲擊者,向在場一人士說:「大佬!有乜事,我會搞掂!」
被告昨日在犯人欄聞判時並沒有激動的表現,當他獲悉被判入獄三十二個月後只是垂頭歎氣,庭上支持被告的親友不多,有女親友在聞判後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