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休班警員在夜店拔槍及糾眾襲擊店東事件,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警隊制訂的警員開槍指引十分清晰,涉案警員的行為屬濫用職權,為防止類似情況出現,建議警隊成立獨立的投訴機制,以增強市民對警隊的信心,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則指本案只是個別事件。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指出,法庭的判決明顯可見被告屬濫用職權,而警隊對警員開槍的指引十分清晰,可能被告當時對有關指引知而不顧,其實要阻止類似事件發生,警隊須成立一個獨立的投訴機制,由於現時沒有這種投訴機制,市民可能不會作出舉報,就算舉報後結果不了了之,造成市民對警隊現時的調查方式失去信心,因此獨立的投訴機制才具阻嚇性。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則指,警隊對警員開槍的指引十分明確,牽制範圍廣泛,不容許警員胡亂開槍,因此今次事件屬個人的行為問題及個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