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友邦保險女客戶經理處理一宗客戶投訴擅改保單時,只讓對方選擇取回保金,或繼續投保,該客戶不滿報警,涉案女經理涉退回三萬多元保金作賠償後,要求對方不要協助警方調查,她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獲撤銷控罪兼獲得堂費。
三十七歲被告苗滿莊,為美國友邦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客戶經理,被指於去年二月十日,在北角電氣道友邦廣場的會議室內,為阻止女子葉翠珊(譯音)向警方投訴,給予她三萬三千多元,要求她及其兄不要協助警方調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編號:SCC313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