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和中央政策組據說現正研究「中產」定義,已有初步答案。這個消息是否正確大有疑問,因為傳出的初步定義令人笑刺肚皮,絕不可能是有識見有學問的局、組諸君一本正經提出來的建議。
定義中條件一是:中產者有儲蓄習慣,決不會倚賴福利金養老。如此說,先花未來錢的簽卡、供樓、借錢交稅的上班一族肯定不是中產;拾破爛和求乞維生的老人死後發現銀行存款近百萬,肯定是中產。
定義條件二是:中產者看政治分析著作的興趣遠高於看烹飪、美容指南或漫畫。本人熱愛烹飪書,非常不願看政治分析,肯定不是中產。根據歷年調查,大學生最愛看八卦周刊,注定不是中產材料。如果以擁有政治分析書籍為中產標誌,全香港中產者相信寥寥可數。
定義另一條件是:中產者有很多消閒方式,但肯定不包括搓麻將。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公認愛搓麻將;他不算中產不打緊,但大律師界的前輩高人余叔韶也愛搓麻將,他也算不上中產就太過份了。
其餘條件不必一一細表。消息假如是真的,就不是笑話了。何謂中產,是可以著書立說的大題目,民政局等人下此定義有何根據,令人質疑。更值得質疑的是究竟下這樣的定義有何必要?「中產」權利成了口號,皆因社會上有很多人不滿政府側重少數權貴,及政治議程過份為工人、窮人佔據,疏忽了在兩者之間的大多數。換句話說,問題在施政不均勻、參與諮詢組織不均勻。改善情況,何需嚴格定義「中產」?過份嚴格必會適得其反,就是只有極少數符合「中產」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