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證券行會計主任,於兩年內擅自將一客戶的股票出售,並侵吞另一名客戶的投資款項,發出多張虛假交易紀錄,以圖瞞天過海,涉款逾一百三十萬元。該主任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偽造帳目等二十九項罪名,判監二十八個月。
被告林榮海,四十五歲,承認偽造帳目等罪。案情透露,案發於九六年十一月至九八年二月,被告於昆泰證券(金銀)公司任職會計主任,負責替客戶買賣股票及填寫交易紀錄。其中一客戶黃百明(譯音)曾委託被告買入近一百二十萬元股票,但他於九九年欲將股票套現時,始發覺被告已擅將全部股票出售。黃向證券公司查證及報警。
被告另被揭發於案發期間,曾向一名客戶林國興(譯音)發出數份虛假股票買入紀錄,訛稱已代該名客人買入股票,涉款十三萬元。被告又借用親人的名義開戶,在填寫落盤單時提供虛假資料,以供自己進行股票交易。暫委法官許家灝指被告令兩事主損失約一百三十萬元,判監二十八月。
案件編號:DCCC11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