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基銀行(636)昨日就台灣富邦金融之收購發出通函,披露港基兩名現任董事,已於02年9月底續約,其中副主席兼執行董事馬文德,以年薪約1050.89萬元(134.73萬美元)及另加若干利益,續約至2006年9月底。
文件又指出,母公司阿拉伯銀行集團則會向6名港基高層付酬,包括執董(馬文德及森華)和高級管理層(陳奕強、葉邁克、包黃慧英和希進)等因替阿銀集團提供服務超過15年,而合共獲得7851.5萬元。此外,該等人士將另合共獲得4744.9萬元,攤分金額將由馬文德酌情決定。換言之,6高層在今次交易可即獲母公司提供1.259億元。
根據通函,港基的獨立董事委員會,已接納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認為有關收購建議乃公平合理,並建議獨立股東接納收購建議。通函又表示,於最後可行日期,港基的主要股東中國光大銀行,仍未表明有關收購建議之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