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兒童在家,有可能令兒童因忽略或遺棄而構成不必要的傷害,兒童受皮肉之苦,家長亦要面對刑責,若循公訴程序起訴,最高刑罰可監禁十年;若用簡易治罪條例起訴,可判監三年。現時社會福利署及多個自願團體均有提供收費的幼兒託管服務,以社署為例,因應不同家長的需要提供全日、半日或每節兩小時的照顧服務;低入息及有需要的家庭,可透過屬下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申請經濟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