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追看電視片集,到時到候坐在電視前等看最新一季的《CSI》(滅罪鑑證科)。
片集中經常引述中國人的故事,要知世上第一本法醫書正是宋代宋慈的《洗冤集錄》,研究鑑證的人都會接觸。
百多個人走去咬一個人,每人咬一口,結果被咬的人死了,到底誰是兇手?所有人都是兇手?還是所有人都不是兇手,因為不能證實哪一咬才是致命傷?
這個故事令我想起前陣子學生在班房集體毆打同學,還把過程拍攝,放在網上任人欣賞。為甚麼那些學生膽生毛,傷人不算,還把罪證公諸於世?這是因為人們以為「羣毆」的時候,只要自己踢的那一腳、打的那一拳不是致命的,自己就沒有罪。再者,人們以為在傷痕纍纍的受害者身上是不可能找到混亂中誰造成致命傷。
從道德的角度呢?不論你是打最大力的一位還是用力最輕的一位,還是有罪。
只是法律裁決不等同於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