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新港中心一食品公司,三年前開始,每年都收到海關及統計處寄給一貿易公司的進出口報關單,雖然他們多次透過書面或電話,聯絡海關及統計處,表示地址出錯,要求更正;但之後仍依舊收到,感兩政府部門浪費資源,更質疑何以一直未跟進。
在食品公司工作的徐先生稱,三年前開始便定時收到海關寄給「宏強貿易公司」的進出口報關單。事後,他曾致電及去函海關及統計處,表示地址出錯,該地址並非宏強貿易公司,「改地址咁簡單,搞幾年都搞唔掂!」
海關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所有進出口人士遞交進口?出口報關單都會先交由政府統計處進行處理。由於個別運輸商或承運商錯誤地在載貨單「收貨人?付貨人」一欄,填上「宏強貿易公司」及屬於投訴人位於尖沙嘴新港中心的地址,因而導致統計處將報關通知書寄往投訴人公司。
統計處確曾於去年十一月收到投訴人電話通知,得悉上述地址並無一間名為「宏強」的商號,故已將資料輸入電腦監察系統內,確保不再向投訴人發出通知書;並聯絡被運輸商或承運商錯報為「宏強」的「弘強」,取得其正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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