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迷魂陣 - 陶傑

「原則」迷魂陣 - 陶傑

中國政府與小小一個特區政務司長「談判」,就係一頭老虎耍一隻小老鼠。老虎半瞇着眼睛,小老鼠在老虎的鼻尖瑟縮着吱吱叫,老虎打一個呵欠,噴出一口氣,小老鼠就給一陣大風吹得倒退三步。
特區的司長一到北京,中方不派大員來接。這一招心理戰的下馬威,用得很妙。香港人不懂玩政治,與中方玩政治談判,更完全不是那一級。不接機,先貶低來者的人格,讓來客心底先涼一截:你做錯了甚麼事,你心裏清楚。
談前先由「護法」怒吼一通,這是心態戰,不必出動甚麼官員,只指派外圍的幾個老人「法律專家」來跟你敷衍。一屁股坐在桌旁,中方就聲稱,談政改,先搞清楚「原則」,再談程序。
這是典型中國式談判的「鬼影變幻球」。一九九二年,英國公布一個叫索羅門的參議員撰寫對中國談判的經驗心得報告。「索羅門報告書」總結了五十年美中談判的教訓,指出中共對西方國家談判,一定會在談判之前,先定下一個抽象或僵硬的「原則」,要對方必先同意中方的「原則」,才有得談判。

事實上,索羅門報告書指出,中方的「原則」,往往就是中方要贏取的目的。例如,英中談判香港一九九七年後的前途,中方先定下「主權問題不容談判」、「一切要在一九九七年收回主權的原則」之下開始談。一開場,英國接納了此一「原則」,等於自動脫掉褲子,先輸了九成。
這次特區的甚麼行長北上,中國重施索羅門報告書中點破的故技,「先談原則」。「原則」是中方定的,例如「循序漸進」;又例如「兩制要服從一國」之類。特區的司長一接納「原則」,往後就是任由對方耍猴子。中方看死了特區沒有人才,找一兩個「護法」老油條來糊弄,就已經綽綽有餘。
對待實力強得多的美國,中方的「原則」就容易泡湯。當年美中建交,中方先給美國定下的「原則」是對台要「斷交、撤軍、廢約」——廢約,就是廢除美國與台灣的「中美安全條約」。美國通通接受「三項原則」,但反過來玩文字遊戲,在國會另訂台灣關係法,鑽一個空子,大破中國的「原則迷魂陣」,美台關係一直維持,中國也一直哇哇怒叫到今天。
特區的高官,有當年美國國務卿基辛格和萬斯的智商和膽色嗎?一隻小老鼠,怎樣與一隻老虎鬥?老虎伸出前爪稍一撥弄,老鼠就會截個四腳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