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強積金局所提供的資料,如要支持香港居民將來退休生活,便要有3大支柱,包括基本的社會保障、強積金計劃及市民自己的存款及投資。
在3年多以前,支持市民退休後的生活,只有社會保障計劃(公共援助)及市民自己的儲蓄。但因為香港出生率近年大幅下降,人口有嚴重老化現象,如不及時作出改革,恐怕政府將來不能承受社會保障計劃所帶來的財政壓力,於是便有強積金計劃的推行,要市民用者自付。最近就有中學生向筆者問,政府之所以推行強積金,是否有些卸膊之意(缺乏承擔)?
如果沒有強積金而又假設現時的福利制度不變,數十年之後,香港年老人口所佔比例會大幅增加。其中部份會缺乏足夠儲蓄去過活,那麼政府便要使用相當多的資源來維持他們的生活水平。政府不能變錢出來,政府的支出便要靠納稅人所支付。因為人口老化的問題,這代表將來較少勞動人口支持較多的老人生活,那麼稅率有可能要上調。這樣難道對未來的勞動人口公平?
強積金計劃是有點用者自付的意味,未來部份的退休保障,便要由自己年輕時所累積財富承擔,這樣未來政府的負擔便不用那麼重,加稅的壓力亦能減輕。
不過根據估計,就算有強積金計劃,也未能為退休人士提供十足的生活保障,還要有個人儲蓄才能過活,又或者退休之時遷移至生活水平較香港低的地方,例如國內其他二線城市,那麼強積金加上個人儲蓄才能夠用。推行強積金計劃,是考慮到社會資源運用及用者自付的公平原因,如果生活真的出現問題,還有原本的社會保障協助。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