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暉報道】港府建議推出一個無限額、並聲稱可為本港創造職位的新輸入外勞方案,將於本月底「出爐」。不過,本港一間汽車玻璃製造商,卻率先以「將內地三個工序搬回本港」作為條件,要求港府批准該公司透過現有「補充勞工計劃」的一批外勞申請;而勞工處建議勞顧會,批准輸入其中兩名主管。有立法會議員則認為,僱主搬回工序不應構成考慮批准的因素,最重要是有關職位是否無法在港聘請人手。據了解,勞工處已完成新的輸入外勞計劃內容,港府將於本月二十七日諮詢工會和商界代表。
上述汽車玻璃製造公司位於元朗,目前在港聘有四十六人。該公司要求勞工處重新考慮早前提出的四名外勞申請;勞工處在審批後,建議批准輸入一名月薪一萬三千多元的「高壓釜生產線主管」及一名月薪一萬零八百多元的「技術質量部主管」。但仍待勞顧會拍板。
該公司向勞工處稱,由○一年來港投資至今的一億二千多萬元,其中租置廠房年期長達五十年,顯示該公司會長遠立足本港,帶動本港工人就業。
該公司又聲稱,盼將所有工序搬回本港,然後以「香港製造」的商標拓展國際市場。若獲准輸入勞工,會將切割玻璃等三個工序,在今年四月搬回本港,並僱用本地工人接受培訓及支援生產線。該公司並剛獲入境處批准輸入五名內地專才。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稱,按「補充勞工計劃」,僱主在輸入外勞後,是否在本港增聘人手,並非批准申請的一個考慮因素,而且現時也沒有機制監察僱主是否遵從承諾。他認為,必須證明有關職位無法在港聘請員工,港府才應批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