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透露,金管局已核准台灣富邦金融控股收購港基國際銀行(636)的交易,富邦可於昨日的完成收購日限期前,向大股東阿拉伯銀行集團及其他小股東提出全面收購,此舉標誌着首宗台港兩地金融機構併購活動順利拍板。據悉,促成審批亮綠燈的關鍵,是買家能符合金管局要求,就港基銀行提供備用資金額度,以保障中小行的資本實力,由於富邦作出有關承諾,亦要配合台灣當局首肯,故尋求審批的工作進行了若干時間。
港基發言人沒有評論市場傳聞,只說會在適當時候作出公布。台灣《經濟日報》昨日也報道,指金管局在前天已核准富邦收購港基的交易。
在獲得監管機構批准及在收購得以進行日起,港基將向股東派發每股0.26元之特別股息,直屬國務院的中國光大控股,現持有港基兩成股權,其意向是否出售亦惹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