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批評邁特科技

港交所批評邁特科技

港交所(388)批評邁特科技(1031)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其截至02年6月底止的中期業績,違反《上市協議》,但港交所並無一併公開批評該公司董事。港交所發言人解釋,這是簡化紀律程序的做法,將資源集中在較嚴重個案。

有關董事未受批評
發言人表示,今次是落實簡化紀律程序後首次公開批評,若公司延遲公布業績屬初犯及可提供解釋,港交所只會對公司本身採取紀律行動,但若屬重複再犯、延遲時間太長或公司的財務系統有問題,港交所會深入調查,可能對有關董事採取紀律行動。
港交所的公布指出,上市委員會於去年12月9日對邁特進行紀律聆訊,根據《上市協議》,該公司須在其半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公布中期業績,即去年9月底,但該公司遲至02年11月27日才公布。上市委員會指出,上市公司應確保重要的財務資料能迅速向公眾發布。
另外,對於艾克國際(8179)被勒令停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昨日出席證券學會酒會後表示,會向監管機構了解事件及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至於是否反映創業板監管出現問題,有待監管機構了解,目前難下定論,他又拒絕評論港交所勒令艾克停牌的安排是否太遲。
馬時亨又表示,證監會加強規管經紀行將客戶股份滙集到銀行抵押,該建議大方向正確,相信可獲證券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