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積犯在旺角電器店外扒竊一名男子的手提電話,被店外保安員目睹事敗,竟揮拳毆打事主欲逃離現場,最終被警員拘捕。該名扒手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偷竊及普通襲擊罪,法官接納控方所指有關罪行近年大幅增加,申請加刑獲准,判被告入獄兩年七個月,成為首宗被判加刑的扒竊案件。
四十歲越南裔被告CAOXuanCuong。被控兩罪指於去年十二月五日在九龍旺角亞皆老街,襲擊男子陳楚峰及偷竊其手提電話,價值三千三百元。
法官判刑時指出,今次案件並非如辯方所指為簡單的扒竊案,被告於鬧市中結黨進行專業的扒竊行動,更在案中使用暴力,加上被告的犯案次數令人吃驚,扒竊案件近年激增,向被告加刑實為恰當。
案情指出,事發當晚十時許,男事主在上址外觀看貨品,被告走近事主身後,一名在門口當值的保安員目睹被告伸手入事主褲袋內,偷去一個手提電話,被告得手後欲轉身逃走,保安員遂通知事主,事主發覺失竊立即捉住被告,被告轉身拳毆事主,雙方糾纏期間,一名不知名男子從人群中走出,並向陳面部揮拳,然後又竄走,保安員窮追該名男子不果。
被告及後遭一名警員拘捕,但在其身上找不到有關手提電話,於警誡下,被告否認控罪。
控方申請將被告加刑時指,近年扒竊案件有飆升的趨勢,去年全年共有一千六百八十一宗扒竊案,總數比○二年的八百五十九宗多出一倍。
辯方求情指,被告八八年從越南來港,共有四十三次案底,一直沒有穩定工作,間中從事地盤散工。
案件編號:DCCC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