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換取三倍的血 - 李碧華

為你換取三倍的血 - 李碧華

北京市郊密雲縣元宵節花燈會,彩虹橋上有人摔倒,骨牌效應,發生人踩人慘劇,卅七人死亡。部份死者家屬怒斥,醫院方面要「先收錢才救人」。給他們下跪也不行,情緒激動打醫生就更加不行。傳媒訪問院方,當然否認——誰會認?問也白問。
中國大陸某些醫院「先收錢才救人」的傳聞聽過不少。若在路上出意外,例如車禍、搶劫之類,還未送院,向途人求助央代報警,也得先付一點錢(他們沒乘機打劫已很不錯了),才換取援手。那麼在醫院中沒錢沒救,已見怪不怪。
一個人這樣說可以是偏激,失去理智。眾口一辭或各地流傳,就不是「個別事件」。
電視上有《真實的故事》。一名腎病患者嚴重貧血,面對每月多次昂貴的輸血費以及血液透析費,實在負擔不起。與其坐候生命的終止,不如覓條活路,於是妻子「義務獻血」——獻血之後,親屬有需要便可無償使用三倍的血了。
為了省錢也為了愛人的存活,她頻繁獻血,加之營養不良,有一天,暈倒了。男人號咷大哭:「你不能倒下呀,家靠你撑着,現在塌天了。是我沒用,我沒臉……」
先錢後命,先銀後貨,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