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如在巴士上發生意外,並認為是司機失誤所致,可向巴士公司提出索償。不過,律師黃國桐指出,乘客要有心理準備,成功追討的機會不大;他過去便處理過一些個案,都是不滿巴士公司委託公證行進行的意外調查結果,「公證行所寫嘅原因,次次都唔同。」
至於甚麼情況下才有勝算,黃國桐舉例,如車上同時有多人一同跌傷,便明顯是司機問題;但如乘客本身已酒醉,只有他在車上仆倒,便可能是個人問題,較難追討補償。
他提醒乘客不要單信公證行撰寫的報告,可從民事方法向巴士公司索償。
市民如對巴士服務不滿,可致電運輸署交通投訴組電話熱線:28899999,辦公時間以外有留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