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司管治日益受重視,市場預期監管機構會加強對違規上市公司採取紀律行動。對此,港交所(388)上市單位主管韋思齊表示,會為違規個案分列優先次序,將優先處理較嚴重個案,輕微個案則會先發警告信,希望可提高採取紀律行動的效率。
監管機構處理違規個案的速度,一直備受關注,例如上星期高院審理新世界發展(017)涉嫌選擇性披露敏感資料的司法覆核,該個案發生於01年3月,但3年後港交所仍未能作出結論。韋思齊上周連續3日都有到法庭旁聽,親自了解個案進度。
他接受訪問時表示,調查違規個案需時,亦須考慮證監會是否有調查結論。為加快進度,他會為不同個案定出優先次序,他界定的嚴重個案,包括在未獲股東批准下進行須經批准的交易、沒有適當披露須予公布的交易,以及沒有披露股價敏感資料;採取紀律行動前,上市科會考慮有關公司是否再次重犯,「就好像處理交通違例事件,有些只是違例泊車,但若果是超速導致他人死亡,便屬危險駕駛,要有不同層次處理。」他說,稍後可能會發出指引,解釋其紀律政策。
韋思齊又指出,計劃在行政層面配合改善,例如現時上市委員會每次聆訊只處理1宗延遲公布業績個案,將來可能會增為每次處理3宗,以加快效率;另希望培養部份上市委員會成員,輪流出任紀律聆訊主席,以增加彈性,「因為香港始終好細,委員有不同利益關係」,若能提供3名主席人選,可有助解決個案積壓。
另外,他表示會參考港交所02年提出的重組方案部份內容,研究在上市單位內增設裁決科,負責處理由上市科調查後轉介的紀律個案,對是否違規作出初步裁決,再決定是否展開紀律行動,以便減輕上市委員會處理紀律事宜的工作量。
對於外界希望港交所提高紀律個案的透明度,韋思齊表示正研究將來對已有決定的個案,透過新聞公布講述更多政策考慮。
港交所上月底公布收緊借殼上市限制,被部份市場人士質疑會打擊「白武士」拯救財困公司的活動。韋思齊認為,大部份借殼上市的活動,最大得益是買家,故需加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