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先生問:市建局的樓宇復修試驗計劃,主張透過預防性措施,延長樓宇使用年期,以達致樓宇安全長遠目標。我現時居住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最近接獲政府部門維修令,我們應如何透過有關工程,進一步提升大廈整體復修工作?
答:業主立案法團在收到政府部門發出維修指令後,如果希望藉此機會把基本維修工程提升為全面樓宇復修工程,法團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聘請認可人士,為樓宇狀況進行全面勘測,並就相應的維修工程和其他可以考慮的改善工程,以及初步的財政預算,提出建議。
認可人士可以是建築師、結構工程師或測量師,屋宇署備存一份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名單,可供參閱。
勘測報告完成後,業主立案法團應再次召開會議,商討進行報告內維修及改善工程各項目的需要及迫切性,以期就工程範圍,達成共識。
根據業主立案法團決定的工程範圍,認可人士會擬備招標文件及承建商投標公司名單,讓承建商在相同基準下競投。認可人士亦會負責招標程序,以及分析收回的標書,然後向業主立案法團提出承建商的建議。
業主立案法團或其管理委員會,可以就有關建議進行表決。一般來說,在認可人士協助下,業主立案法團都會從合乎工程要求的標書中,選取最低價標書。不過,如有需要,法團可以要求獲篩選的承建商,各自介紹如何進行工程,才決定批出工程合約。
認可人士有責任定期監督工程進度及質素,以確保承建商完成合約訂明的所有工程及達致所需規格。工程完成後,認可人士須向業主立案法團提交竣工證明書,並向有關政府部門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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